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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统一战线理论学会章程
(2002年1月22日周口市统战理论学会第一次理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会全称为周口市统一战线理论学会。
第二条 性质 本会是研究和宣传统一战线理论的全市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宗旨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探讨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重要课题,为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第四条 主管单位 本会的主管单位为中共周口市委统战部。
第五条 会址 本会会址设在中共周口市委统战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1、理论研究方向和课题,制订学术活动规划。 2、组织、推动统一战线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讨论,促进学科建设,建立和扩大统一战线理论研究队伍。 3、组织会员之间的协作,交流学术思想和理论研究信息,评选优秀研究成果。 4、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统战理论政策宣传、普及工作。 5、反映统战理论工作者的要求,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6、接受委托开展咨询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 本会会员分团体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 会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赞成本会章程; 3、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在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方面有一定能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1、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统一战线理论学会,为本会的当然团体会员。其它有关社会团体,赞成 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批准,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批准。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对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3、优先享受本会赠阅或订阅的刊物和资料。 4、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在没有条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由中共周口市委统战部主持召开的全市统战理论工作会议代行会员代表大会职权,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 理事任期五年,连选可连任。理事会设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有关的学术活动。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 1、市委统战部的行政拨款。 2、开展教育培训等的收入。 3、设立周口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金,接受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捐助。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五条 本会终止活动,须半数以上理事联署提议,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由市委统战部出具审查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后,方能终止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周口市统战理论学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